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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押车未过户,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?
发布时间:2024-05-31

如果抵押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,责任承担的基本原则如下:

1. **首要责任方**:通常情况下,事故发生后的责任首先由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承担,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。

2. **机动车使用人责任**: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部分,原则上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人(即驾驶车辆的人)承担赔偿责任。

3. **车主(即登记所有人)的责任**:如果车辆所有人(即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姓名)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,比如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然出借,那么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此外,如果驾驶人无力承担全部赔偿,原车主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。受害人可以要求行驶证上登记的原车主承担连带责任。

4. **质权人(抵押权人)的责任**: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质权人(通常是设定抵押的金融机构)在管理或使用车辆过程中导致事故,也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综上所述,虽然最终的责任划分可能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不同,但大体上遵循上述原则。实际责任归属通常由交警根据事故情况及责任认定书来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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